机动车保险险种主要有哪些?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投保义务人必须为机动车依法投保交强险,目前交强险限额为122000元,包括医疗项限额10000元、伤残项限额110000元及物损限额2000元。交强险赔偿该机动车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失,且不分责任大小,被保险人或驾驶人或车上人员的损失,不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2、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由投保人选择,有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或200万元;商业三者险赔偿该机动车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失,且根据责任大小赔偿,被保险人或驾驶人或车上人员的损失,不属于该保险的赔偿范围。3、机动车损失保险:保险限额根据机动车价值确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该机动车损失的,由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属于第三方责任的,保险公司赔偿后可向有责方追偿。4、车上人员险:可根据需要选择限额,该保险赔偿事故造成车上人员的损失,对于车外第三者的损失不负责赔偿。5、关于不计免赔:上述商业三者险或车辆损失险,未投保不计免赔的,全责免赔20%或15%,主责免赔15%或10%等,具体遵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该不计免赔与保险合同约定的符合一定情形保险公司可拒赔或免赔,不是同一个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