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国际经济法:《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
发布日期:2019-08-2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为了缓解或消除外国投资者对政治风险的担心,世界银行于1984年制定了《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的草案,几经修订后于1985年在韩国汉城通过,因此又简称《汉城公约》,依公约于1988年4月建立了多边投资担保机构( Multilateral Investment Guarantee Agency,简称MIGA),该机构是世界银行集团的第五个新成员,直接承保成员国私人投资者在向发展中国家成员投资时可能遭遇的政治风险。中国于1988年4月30日批准该公约,是共创始会员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