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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消股票索赔法律策略
发布日期:2019-08-13    作者:上海君澜律所俞强律师

股票索赔事实背景:
2016年12月23日晚间,中安消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中安消2018年1月16日公告,中安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拟责令*ST中安、中安消技术、中恒汇志改正,分别给予警告,各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和处罚。

2019年5月30日,*ST中安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正式处罚书》。证监会认为相关主体的核心违法事实为:中安消技术虚构2014年、2015年盈利预测和虚增2013年营业收入,导致中安消股份公开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其中中安消技术资产评估金额虚增54.46%,2013年营业收入虚增5,515万元。

有望索赔的投资者需符合的索赔条件: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认为:综合中安消发布的公告,并结合当前投资者索赔的司法实践经验,有望获赔的中安消投资者是:在2014年6月11日至2018年1月15日期间买入中安消股票(*ST中安,600654)或者债券,并且在2018年1月16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证券的投资者。前述投资者参与索赔应当准备如下材料:1、买卖中安消股票(600654)的全部对账单原件。打印对账单注意事项:对帐单原件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内容要有股东姓名,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中安消股票或债券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股东库存股的情况。对账单打印期间:自第一笔买入中安消股票或债券之日开始,至股票或债券全部卖出之日止。尚未卖空者,交易记录要打到现在。2、身份证复印件;3、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证券开户确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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