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不当得利返还的方式
发布日期:2019-08-01 作者:
姚雷律师
1、返还原物: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
2、价额偿还:
关于价额的计算方法,通说认为,当受益人所受利益为劳务时,其价额为劳务的通常报酬;当原物因附合而丧失所有权时,应以因附合对于受益人所生的利益即物的升值为标准;当原物因他人侵权而灭失时,应以受益人所得赔偿额为限;当原物被消耗时,应以消耗时的市场价格为准。
相关法律知识
»
拒绝返还不当得利会有什么后果?
»
拒绝返还不当得利会有什么后果?
»
关于借名买房中存在的不当得利情形,当事人该如何请求返还?
»
不当得利返还应否支付利息
»
不当得利拒不返还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
因恋爱终止而要求返还装修费 何为不当得利之债
»
员工疏忽大意转错账不当得利应返还
»
不当得利不一定需要返还
»
"媒婆"收取高额介绍费涉违法不当得利须返还
»
合伙纠纷结算有误,起诉不当得利返还款项可以吗?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