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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抛掷物坠落物损害责任
发布日期:2019-07-31    作者:田少帅律师
  《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因建筑物中抛掷物、坠落物致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该条款违反了自己责任原则,不能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甚至可能诱发道德风险,让无辜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举证责任违背了公平正义,并且据此作出的裁判难以另民众接受。对解决抛掷物坠落物损害责任问题,国家可以成立社会救助基金,在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情况下,由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并赋予该社会救助基金向侵权人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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