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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脑部受伤死亡,医院诊治存在过错, 终审获赔37万余元!
发布日期:2019-07-26    作者:吴丁亚律师
 
患者欧某系某市人民医院护士。20131125日晚上1130分左右,患者欧某下班回家沐浴不幸摔倒在地,随即被家人送至某市中心医院急诊科。家属反映患者脑部受伤请求进行CT扫描检查未获准。接诊医生诊断患者休克性病因为心源性。
 
吴丁亚律师提示案情简介
 
患者欧某系某市人民医院护士。20131125日晚上1130分左右,患者欧某下班回家沐浴不幸摔倒在地,随即被家人送至某市中心医院急诊科。家属反映患者脑部受伤请求进行CT扫描检查未获准。接诊医生诊断患者休克性病因为心源性。1126日患者被转重症科,家属再次请求进行头部CT扫描检查再次被拒。123日在上级医院医生参加的会诊后即对患者进行了头部CT扫描检查,诊断为:
 
1、蛛网膜下腔出血;
 
2、弥漫性脑水肿。126日患者欧某因中枢性呼吸循环衰竭死亡。医患双方因死亡原因及赔偿数额无法达成协议,患者家属将某市中心医院告上法庭。
 
【一审判决】
 
1、限被告医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欧某、朱某各项经济损失372084.82元;
2、驳回原告欧某、朱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医院方上诉】
 
1、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
2、请求委托更高一级的鉴定机构重新鉴定;3、由被上诉人承担诉讼费用。
 
吴丁亚律师提示办案思路及心得
 
律师接受患者家属的委托代理患者家属向某市中心医院诉讼维权。受案后律师通过前往医院封存病历、调取病历资料并对其进行详细分析,建议不行医疗事故鉴定程序,直接诉讼的方式解决,且诉讼标的考虑暂提出10万元,后通过法院委托鉴定后再增加。律师的维权方案取得患者认可,双方建立为委托代理关系。
 
办案心得:医疗案件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但只要承办律师认真研讨案情,查阅医疗资料,及时申请医疗过错司法鉴定,非医疗专业的律师照样能够打赢医疗官司。本律师至今已经成功承办50余件医疗案件全部胜诉,得益于认真踏实的办案作风。
 
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患者家属获赔3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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