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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信访无果,一朝诉讼得新房
发布日期:2019-07-19    作者:郎会君律师

十年信访无果,一朝诉讼得新房
房屋拆迁补偿纠纷
案情简介:
张某与王某是夫妻,80年代开始但居住在某市某村,居住房屋面积120平左右。在2005年时该某被列为拆迁改造区,由某开发商公司负责动迁。某开发商公司便与张某王某签订了动迁安置协议书,约定回迁之后安置给张某王某两套60平米的回迁房,同时在协议约定给付搬家费用及过渡期租房费。张某与王某按期搬家。之后该区域被拆迁。后期开发商及拆迁单位找到了张某,告知张某的房屋无法安置,理由是该动迁房屋房票系假的。并告知张某为他办理假房票的工作人员已经被刑事拘留,张某的房票经鉴定也是假的。张某不认同,要求出示鉴定结论,但是遭到拒绝。为此张某开始信访维权,在10年间张某找到多部门投诉上告,均没有结果。眼见曾经的邻居都已经有新房居住,张某夫妻两人还在租房艰难度日。经过10年的信访,张某已经丧失信心。偶然机会张某咨询郎会君,肖媛媛律师,此案件是否能通过诉讼解决。经郎律师详细了解,认为可以打官司。于是张某夫妻两人将10年的信访材料准备完毕,与郎会君,肖媛媛律师签订了代理协议。
在诉讼过程中,针对张某房票真实性进行了多番调查,取证。同时也调取了刑事案卷。将鉴定意见书出示给张某王某。经过庭审质证郎会君,肖媛媛律师认为该鉴定意见书并不足以说明张某的房票就是伪造的,因为鉴定中也仅仅提到了与其它房票并不一致。该案经过4次庭审调查,并经过审判委员会多次研究,在时隔一年之后终于判决,由拆迁单位及某开发商按照拆迁安置协议的约定履行安置义务,但是对于张某要求给付租房费用的损失没有支持。之后张某,拆迁单位及某开发商均不服,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经中级人民法院两次审理,最后调解,将租房损失抵顶房屋费用,最终由开发商安置张某夫妻120平商品房一处,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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