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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诉讼有哪些
发布日期:2019-07-16    作者:许剑律师

(一)在我国,人民法院通常受理的涉外离婚诉讼以下几种,具体来看一下介绍:  1、我国公民与外国人在我国要求离婚的;  2、内地居民同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我国要求离婚的;  3、双方均为留学生或出国人员,要求在国内离婚的;  4、双方均为华侨、外籍华人或一方为华侨,另一方为外籍华人,现已在国内定居,要求在国内离婚的;  5、一方居住在国外,另一方居住在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这其中包括:  (1)双方均是外国人,在国外结婚,但一方在国内有固定居所需要在中国办理离婚的;  (2)双方均是中国人,在国内结婚后,双方或是一方到国外工作或学习不能回国办理离婚手续的。  (3)也就是说,上面所列人员均可以进行涉外离婚起诉,这些人也具备涉外离婚起诉的条件,在涉外诉讼提出自己的利益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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