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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材料包括哪些
发布日期:2019-07-10    作者:刘琬琳律师
 一、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材料包括哪些
  双方责任明确,需双方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保单或标识即可到快处中心办理;人伤需提供伤者的医药费收据、病历、伤者身份证复印件、医疗诊断证明、伤者的工资证明及陪护证明等资料。
  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要立即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保留相关证据;立即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电话通知保险公司报案(车辆保险卡上有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48小时内携带保险单正本、驾驶证、行驶证、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到保险公司正式报案。
  不同保险公司在理赔程序上会有所不同,但理赔的基本步骤大部分还是相同的,基本流程包括有: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
  迅速报案:车险条款通常规定在出险后 48 小时内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如果委托他人代为报案,报案人还应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代为报案委托书。
  定损修理:因保险事故导致的车辆所有损失在修复之前,必须经保险公司定损(定损可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或4S店,也可到具有定损资格的厂店进行,但必须保证三方人员全部在场),以核定损失项目及金额;定损完毕后才可修理受损车辆;给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所支付的赔偿金,理赔前也要经保险公司核定赔偿项目和相关证据、数额。
  当车辆发生损失数额较小的保险事故后,车主可以将车开至保险公司指定修理处,那里有定损打价权,让修理厂帮助索赔。这种情况一般经过以下几步为车辆定损理赔
  检验证件,出示三证及保单:本车行驶证、驾驶员的驾驶证、被保人的身份证、保户保险单;
  坏车检查,初定车辆损失部位、坏车检查、填写案件审批表、复印所有证件等;
  照相定损,照相定损,安排处理意见;
  报案定时,按照案件审批表内容报案。修理完毕,带齐证件及修车发票到修理处接车即可,让修理处代理索赔。
  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注意事项
  1、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原告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当事人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家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5、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关关系的证明。
  6、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互相关系的证明。交通事故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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