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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信用卡管理获轻判
发布日期:2019-07-08    作者:陈玉江律师
          近日办理完毕一起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案件,被告人吴某某,通过低价收购银行卡,再高价转让的手段,从中谋取好处。后东窗事发,吴某某被扬州市警方抓获。吴某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如实交待。本律师接受吴某某家人的委托,担任吴某某的辩护人。通过几个月的辛苦努力和认真工作,终于在2019年6月25日迎来了开庭审判时刻。庭审中控辩双方进行举证和质证,最后双方各自发表了辩论意见。公诉人的量刑建议是一年至一年六个月,辩护人基本认同公诉人的意见,但认为量刑幅度太大,建议在一年至一年三个月范围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采纳辩护人的量刑建议,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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