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养鸡场是我们一家人辛辛苦苦建起来的,好容易才有了一些起色,谁知道一遇到拆迁,‘事’全来了……”
和绝大多数养殖户一样,山东省陈先生一家人共同努力,将养鸡场经营得风生水起,家中经济有了较大改善。谁知随着当地实施征收,养鸡场面临拆迁,因补偿不合理,陈先生一直在和拆迁部门协商。但接下来拆迁方的一系列“操作”,却让陈先生深感处处套路深。
须知养殖场的拆迁补偿一般包括:一是对土地使用权的补偿;二是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最低是建筑成本价;三是因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四是因拆迁造成的搬迁费用。
养殖场具体补偿数额问题,一般是以经营者与相关部门协商为主;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选择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选择评估机构时应注意,评估机构需有资质,由被拆迁人选择,从而保证评估结果的公平公正。对评估结果有异议或者就补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拆迁部门不得直接强制执行,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充分保障被拆迁人法定救济的权利。
然而,拆迁方为压低陈先生养殖场的补偿成本,却逼迁手段花样百出,无所不用其极……
1、一言不合就“违建”
拆迁方没有实际调查取证,了解养鸡场实际情况,便作出了《限期拆除通知书》。
《限期拆除通知书》内容为:经查,你户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进行违法建设,根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期限自行拆除......
经营多年的养殖场,遇到拆迁竟成了违法建设,陈先生拿着《限期拆除通知书》感慨万千。
京平律师支招:
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
2、以环保为名行逼迁之实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当地环保部门也加入逼迁队伍。环保部门以养鸡场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由,对陈先生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看着高额罚款,陈先生心力交瘁。
京平律师支招:
“以环保为名行禁养之实”,这是拆迁方的惯用手段,以污染环境、未经过环评、相关污染防治设施未经过验收等为由去禁止养殖或者作出高额罚金,以此给被拆迁养殖户施压。《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因为环境整治、经济开发等理由限制或禁止畜禽养殖业的发展。针对环保部门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依法撤销。
3、断水断电再次施压
一计不成,又施一计。养鸡场遭遇断水、断电,无法进行经营,给陈先生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陈先生向供水、供电公司要求恢复供水、供电,得到的答复却是,拆迁方要求对拆迁区域停止供水、供电。
京平律师支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4条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被拆迁人可向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查处断水、断电的违法行为,也可直接通过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确认断水、断电的行为违法,同时一并请求因断水、断电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
因养殖场拆迁涉及的拆迁利益较大,有的拆迁方为压低补偿成本,从各个方面施压,侵害养殖户的拆迁利益。当养殖场拆迁遇到花式逼迁时,被拆迁人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维权,保卫自己的拆迁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