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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临泉一男子跨区域聚众赌博获刑一年
发布日期:2019-05-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 (聂涛)  5月20日,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赌博案件,以被告人梁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已缴纳)。扣押在案赌具骨牌一副,予以没收;赌资76549元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被告人梁某是安徽省临泉县人,梦想发财却不走正道,干起了国家明令禁止的赌博营生。2016年11月28日至11月30日期间,被告人梁某在安徽省界首市砖集镇某村王某家里提供赌具,安排韩某帮助其抽头、登记想坐庄的人轮流坐庄,组织多人参与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20人次以上。2016年11月30日下午,民警在现场查获参赌人员十六人,并在现场查获赌资76189元。

  界首法院认为,被告人梁某以抽头渔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梁某主动到案,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悔罪,并主动预缴罚金,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梁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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