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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新农合医疗补助金领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发布日期:2019-05-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 (白皓)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对于有效缓解农民看病难、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说是农民的“救命钱”。但有的人却利用管理漏洞,虚报病因骗取医疗补助金。近日,陕西省延长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段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8年3月26日,被告人段某驾驶三轮车行驶时不慎撞在墙上,致其左腿膝盖、左手腕粉碎性骨折,三轮车前轮避震器等处损坏。后段某在延长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共花费医药费用5万余元,为节省开支,报销医疗费,段某编造其在自家果园干活时不慎从苹果树上摔下受伤,骗领医疗补助金37642.92元。纪委调查后,段某主动全额退还所骗取的医疗补助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欺诈手段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段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段某主动退还所骗取的医疗补助金,可酌定从轻处罚;被告人段某系初犯、偶犯,综合全案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此次庭审,我院邀请了县纪委、县合疗办、交口镇政府及县医院医保审查的工作人员进行旁听,一方面提示相关工作人员在医保审查中应更加谨慎;另一方面也对社会公众起到警示、教育意义,若采取欺骗的手段骗取医疗补助金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法官说法: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的一部分,可以使广大农民享受到医疗保险社会保障,是一项重大惠农政策。欺诈骗保的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国家和公民的利益、破坏了医保秩序,而且造成了医保基金的流失,给基金正常支付带来巨大压力,严重威胁着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农村合作医疗补助金的申请领取,有严格的法律法规原则,千万不能自作聪明、灵机一动实施诈骗,否则最终将害人害己,得不偿失。在此提醒广大参保农民,要提高法律意识,正确使用新农合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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