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给予了明确规定。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一)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或者反应,上级公安机关如果认为确实存在错误,可以撤销,并责令重新做出。
(二)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并阐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