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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朔城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6人涉恶案件
发布日期:2019-05-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  日前,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某伟、付某、寇某海、胡某贤、王某伟、张某等6人涉嫌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案进行公开审理并宣判。庭审活动在中国庭审直播网全程直播。

  该案系朔城区法院2019年公开庭审宣判的涉恶案件之一,也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朔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第20起涉恶案件。朔城区扫黑除恶领导组成员、区政法委部分领导、被告人亲属、社会各界群众及部分新闻媒体记者共50余人旁听庭审、宣判过程。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伟多次纠集被告人付某、寇某海、胡某贤、张某、王某伟等人在朔州市平鲁区神电一厂建设工地、朔城区民福西街沿线以暴力手段随意殴打他人,致多人受伤,以非法手段强行占用朔城区神头电建二公司商铺长达五年之久,6被告人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伟、付某、寇某海、胡某贤、王某伟、张某等6人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以威胁方法强行承揽工程项目,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应认定为恶势力,依法应当从严惩处。综合本案的犯罪事实、情节、后果、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依法认定被告人李某伟犯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伍万伍仟元;被告人付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寇某海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胡某贤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被告人王某伟犯寻衅滋事罪,连同前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一万二仟元;被告人张某犯寻衅滋事罪,连同前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随案移送作案工具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此案的公开宣判,有力的震慑了黑恶犯罪分子,在朔州市区引起了强烈反响。今后,朔城区法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上再提高、在摸排上再深入、在打击上再发力,坚持做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为朔城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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