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司法考试刑法分则:侵犯通信自由罪
发布日期:2019-05-06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概念
侵犯通讯自由罪,是指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权利;法律 教育 网
2、客观方面表现为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自然人主体;
4、主观方面是故意。
相关法律知识
»
2013年司法考试刑法考点解析:侵犯通信自由罪
»
司法考试刑法复习指导:侵犯通信自由罪
»
司法考试《刑法》罪名:侵犯通信自由罪
»
司法考试刑法分则:侵犯通信自由罪
»
司法考试刑法分则: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
»
司法考试刑法分则: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
»
司法考试刑法分则:侵犯商业秘密罪
»
司法考试刑法分则:侵犯著作权罪
»
司法考试刑法分则:破坏武器装备、军用设施、军事通信罪
»
司法考试刑法分则: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