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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无法认定是个人还是共同,一般按共同财产处理
发布日期:2019-04-01 作者:
110网律师
案涉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证、土地证均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登记在马某名下,但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人系王某某(马某母亲),拆迁所得利益和拆迁补偿款由王某某享有并领取。对于被拆迁房屋的性质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当事人又举不出有力证据,法院亦无法查实,最终只能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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