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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波三折的劳动纠纷案件——主张经济补偿金
发布日期:2019-03-28    作者:110网律师
邹某委托我所律师向X单位主张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77000元,但单位认为邹某严重违反单位公司规章制度,其存在“谋求、接受供应商商品销售提成奖励”的行为。上述规章制度体现在员工手册中,且经民主程序制定,由邹某签字确认。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裁决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不服向法院起诉,一审认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我所律师多方取证上诉,最终证明邹某为供应商安排促销人员的行为有利于公司部门和商店业绩的提升,并非是个人的提成奖励。法院最终认定X单位解除与邹某的劳动合同系违法,X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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