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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法》罪名: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发布日期:2019-03-08 文章来源:互联网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本罪是指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一种特殊形式,但刑法鉴于其危害程度的严重性,而将其规定为独立犯罪。犯本罪的,根据刑法第290条第2款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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