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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邵武四名村民因寻衅滋事被判刑
发布日期:2019-03-06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 (张慧 吴明跃)  日前,福建省邵武市人民法院判处一起因迷信引起的寻衅滋事案件,依法判处何某光等4人有期徒刑六个月到九个月不等,均缓刑一年。

  2018年某天,肖某发驾驶客车途径邵武市某村,因不熟悉路况,在何某光家门口调转车头。何某光以该客车搭乘操办白喜事人员,破坏村里及家中的风水为由,将车拦下,向肖某发索要赔偿。肖某发不愿意,双方僵持不下。后村民何某华、危某亮、何某飞3人陆续到达现场,均要求肖某发赔偿所谓破坏风水费用,否则不予离开。期间,何某华和肖某发发生肢体冲突,何某飞亦将电动车停在客车前,阻止客车离开。为防止被害人将车开走,危某亮放掉客车轮胎气。

  当日下午被害人肖某发为将车驾离,找村民宁某旺出面与被告人何某光、危某亮等人交涉说情,但被告人何某光、危某亮等人表示肖某发必须赔偿现金人民币7200元及3副鞭炮。万般无奈下,肖某发被迫支付上述现金及鞭炮,后驾车离开。次日,被告人何某光用索要的钱在古山村中做法事。

  案发后,何某光、危某亮等4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所犯的罪行。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光、危某亮、何某飞、何某华扰乱社会秩序,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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