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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法》罪名: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发布日期:2019-03-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本罪是指故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的查封、扣押与冻结,应是依法的查封、扣押与冻结。对他人财产滥用职权非法进行查封、扣押与冻结的,有关当事人为保障自己的权利所实施的隐藏、转移、变卖等行为,不应以本罪论处。犯本罪的,根据刑法第314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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