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司法考试《刑法》罪名: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发布日期:2019-02-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本罪是指故意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罪属于具体的危险犯。其中的运输既包括境内的运输,也包括从境内运往境外和从境外运往境内;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属于危险物质。犯本罪的,根据刑法第125条的规定处罚。
劫持船只、汽车罪
本罪是指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船只、汽车的行为。犯本罪的,根据刑法第122条的规定处罚。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