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遭遇“横祸”,能否向公司申请工伤赔偿?
一、上班途中被车撞伤,算不算工伤?
王先生在上班途中不慎被一辆机动车撞伤,并且这辆机动车在撞到人后便逃逸了。后来经交警现场勘察,鉴定该交通事故是由肇事车主负责全部的责任。也就是说王先生在事故中不属于过错方,然后王先生认为这个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便拿着交通事故认定书向公司提出工伤认定,但是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肯替王某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
对于王先生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而受到伤害,那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公司拒绝申请工伤认定的情况下,王先生个人可以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经人社局认定是工伤,而且之后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七级伤残,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公司没有给王先生购买工伤保险,也应该承担工伤赔偿。王先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委托律师代理起诉,以此得到相应的工伤赔偿。
二、下班途中被广告牌砸伤手臂,算不算工伤?
李女士在下班途中,不慎被路旁掉落的广告牌砸伤手臂,那么她这种情况属不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然而李女士不是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也不是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所以,李女士的情况是不能判断为工伤,不能向公司申请工伤赔偿。被广告牌砸伤手臂属于意外事件,应该去找广告牌的所有人索要赔偿。
三、骑自行车摔伤,算不算工伤?
还有一些人骑自行车上下班,如果在骑自行车过程中不慎摔伤,属不属于工伤?要认定是不是属于工伤,应该看他是不是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而且要满足非本人主要责任才能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由于自己不小心从自行车上摔下来,那么就不能算作是工伤。(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