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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违法建筑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效吗?
发布日期:2019-02-21    作者:张静律师
律师解答:无效。但即便合同无效,也要给房屋占有使用费。
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本案中,周某提供的证据均未证明涉案房屋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此,《办公室租赁合同书》应为无效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据上规定,《办公室租赁合同书》无效,刘某、周某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因此,虽然《办公室租赁合同书》无效,但刘某占用使用涉案房屋期间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向周某支付占有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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