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宪法学讲义: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与人权
发布日期:2019-02-1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司法考试宪法学讲义: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与人权。人权是基本权利的来源,基本权利是人权宪法化的具体表现。人权与基本权利的区别主要在于:人权是一种自然权,而基本权利是实定法上的权利;人权具有道德和价值上的效力,而基本权利是法律和制度上保障的权利,其效力与领域受到限制;人权表现为价值体系,而基本权利是具体的权利体系;人权源于自然法,而基本权利源于人权等。人权与基本权利的区别决定了宪法文本中的人权需要法定化,并转化为具有具体权利内容的基本权利形态。人权一旦转化为宪法文本中的基本权利后,国家机关都应受基本权利的约束。人权所体现的基本价值是宪法制定与修改过程中的最高目标,表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要求、理念与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