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最新!成都男“医生”注射镇静药强奸女患者 获刑6年4个月
发布日期:2019-01-28    作者:郑兰运律师
最新!成都男“医生”注射镇静药强奸女患者 获刑6年4个月
1月28日,记者从成都市检察院获悉,近日,经双流检察院起诉的一起曾受到网络关注的“医生”性侵女患者案,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四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判决的罪名中,除了强奸罪,“医生”还被判犯有抢夺罪、使用虚假身份罪。


经查明,2018年5月,患者李某某(女)经事前与被告人罗平联系,到罗平上班的双流区某医院治疗腋臭。罗平将李某某带进医院检查室后,先后给李某某注射了药物,李某某随即进入了昏睡状态。罗平趁机与李某某发生了性关系。后李某某逐渐苏醒,发现罗平与自己发生了性关系,当场表示反对,并拿出手机准备报警。


罗平见状,抢过李某某的手机,并表示希望和李某某协商处理。李某某不同意,在检查室大声呼救,引来医院工作人员的关注。后李某某趁机打开检查室房门,离开检查室,并用医院工作人员的电话报警。罗平见房门打开后,随即逃离现场,将李某某的手机(价值人民币2684元)及身穿的工作服丢弃在广都大道一垃圾桶内,后离开成都。


办案人员经调查发现,罗平没有取得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2017年6月开始,罗平在双流区某街道开设的“1+1服务中心”从事医疗活动,并办理了虚假的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和身份证。罗平向双流区某医院提交了上述虚假证件的复印件,并于2016年至2018年期间,阶段性在双流某医院坐诊。


2018年5月25日,成都市双流区检察院依法从快批捕该案,以涉嫌强奸罪对犯罪嫌疑人罗某批准逮捕。检察院经审查后,最终以涉嫌强奸罪、抢夺罪和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将罗平起诉至双流区人民法院。


近日,双流区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最终判处罗平犯强奸罪、抢夺罪和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