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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照顾叔婶四十多年 女子起诉要求继承房产
发布日期:2019-01-19    文章来源:互联网
      姜女士称,其尽心照顾叔婶四十多年,叔婶多次留有遗嘱肯自愿将房产留给自己。二位老人去世后,叔婶常年在国外的三个女儿却不认可遗嘱的效力。姜女士遂将其叔叔的三个女儿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老人留下的遗嘱有效并要求依法继承遗嘱所涉房产。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姜女士诉称,其叔婶夫妇三个女儿长期在国外生活,无法尽到子女赡养义务。由于叔婶夫妇体弱多病,上世纪七十年代开始姜女士和丈夫刘先生尽心尽力照顾二老一切事务,直至二老人去世。在这四十多年里,两位老人多次留有遗嘱,肯定了姜女士夫妇的付出,并自愿将房产留给姜女士。在料理完老人的后事之后,姜女士在办理房产继承时,其叔婶的三个女儿称并不认可遗嘱效力。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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