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西君法理学司考讲义:当代中国法的渊源
发布日期:2019-01-1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竹西君法理学司考讲义:当代中国法的渊源。
当代中国法的渊源
正式的法的渊源:宪法,法律( 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的决定和命令),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我国非正式的法的渊源:国家政策、判例和习惯等
适用原则:(1)正式的法的渊源不能作为大前提(2)适用正式渊源与公平正义、强制性要求、占支配地位的要求冲突(3)正式渊源可能产生两种解释
非正式的法的渊源的适用条件的通俗化解释:第一,无法可依,即正式的法的渊源有漏洞,不能适用于个案;第二,不公正,即适用正式的法的渊源导致个案不正义;第三,正式的法的渊源有歧义,导致个案判决产生两个以上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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