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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湘东一青年持刀抢劫店内赌博机获刑七个月
发布日期:2018-12-28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 (刘佳)  刚满二十岁的无知青年,被伙伴叫去一起“找刺激”,持刀抢劫赌博机被判刑。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被告人张某因受到朋友胡某邀集,相约一起去玩玩“找点刺激”,便伙同胡某等五人(均已判刑)骑摩托车来到某杂货店。见只有老板一人在店里,胡某持刀控制老板,其他人将店内的三台赌博机搬出店外,张某也在店外帮忙将赌博机搬上摩托车。几人抢得赌博机内硬币600余元用于吃饭上网。经鉴定,被抢的赌博机价值人民币3400元。案发后,被告人张某投案自首,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他人一起,采取威胁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对被告人应依法惩处。鉴于被告人自首,获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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