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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物品丢失,如何索赔?
发布日期:2018-12-26    作者:张颖律师
首先,先从快递单的写法上说, 在我们写快递单的时候,已经默认与快递公司签订了《国内快递服务协议》,其中的保价条款是有约定的,约定了报价商品的赔偿,按照保价价值范围进行赔偿,没有保价的商品,按照快递费的5-8倍赔偿, 



 
《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快递应本人签收、当面验视
  2018年颁布的《快递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快递包裹必须由收件人当面验收,放置代收点应提前征得收件人同意。
  当前快递收发方式越发多样,快递企业通过代收方式送达快递的,应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对于代收的快递,也应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以减少、避免快递包裹丢失以及后续的不必要纠纷。
 由此可见,选择保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弥补寄件人的损失。
  《快递暂行条例》明确了保价与未保价的赔偿标准。发件人应根据物品价值,决定是否进行保价。寄递贵重物品的,建议进行保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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