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控股(600747)索赔背景:2017年7月20日,大连控股、代威和周成林三责任主体因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局行政处罚([2017]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大连控股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大连控股未按规定披露对大显集团提供1.4亿元担保,并开具3亿元转账支票作为履约保证事项;(二)大连控股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4.59亿元质押担保事项;(三)大连控股2016年5月31日临时公告存在虚假记载。对此,公司实际控制人、原董事长代威和财务总监周成林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大连控股(600747)索赔条件:胡清律师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自2014年5月21日至2016年12月1日期间买入大连控股且未全部卖出(即在2016年12月1日仍有余额的,该部分股票余额在2016年12月2日之后因卖出或持有发生损失的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