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精品考点复习指导:刑法的解释
发布日期:2018-12-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刑法的解释
1.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与学理解释
立法解释是由立法机关(即全国人大常委会)在“需要明确法律含义”的情形对法律所作的解释。立法解释一般包括刑法或相关法律中的解释性规定、在“法律的起草说明”中的解释和在刑法施行过程中对发生歧义的规定所作的解释。严格意义上的立法解释仅限于第三种。
司法解释是由最高司法机关(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法律具体应用问题”所作的解释。
学理解释是指由未经国家授权的机关、团体、社会组织、学术机构或者国民个人对刑法所做的解释。
2.刑法解释的目标与态度。
(1)刑法解释的目标存在主观解释论(解释刑法追求立法原意或者立法本意)与客观解释论(刑法解释探求刑法规范的客观意思)的对立。
(2)刑法解释的态度应该坚持严格解释与灵活解释的统一。对刑法的严格解释,意味着必须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对刑法的灵活解释,当然也要求符合罪刑法定原则。
对刑法坚持严格解释,并不意味着解释刑法必须坚持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
3.刑法解释的理由。
(1)文理解释:按照刑法条文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对刑法的解释,同时参考语法、标点符号、用语顺序等产生或者决定的含义。文理解释的说服力是有限的,需要考虑其他解释理由。
(2)体系解释:根据刑法条文在整个刑法中的地位,联系相关法条的含义,阐明其规范含义。
(3)历史解释:依据制定刑法时的历史背景以及刑罚发展的源流,阐明刑法条文的含义。历史解释并不等于追求立法原意,即并非主观解释论。
(4)比较解释:借鉴外国立法与判例以阐明刑法规范的含义。但要善于辨析中外刑法的异同。
(5)目的解释:根据刑法规范的目的阐明刑法规范的含义。无论什么解释方法,其解释结论必须符合罪刑法定主义,符合刑法的目的。
4.刑法解释的技巧(方法)
(1)平义解释:针对法律中的日常用语,按照该用语最平白的字义进行的解释(但对法律术语不能进行平义解释)
(2)扩大解释(扩张解释)刑法条文的解释含义大于条文字面的含义。
常见的扩大解释的例子如下:
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中的“出售”(包括以营利为目的的加工利用行为);
携带凶器抢夺中的“凶器”(包括用法上的凶器);
抢劫金融机构中的“金融机构”(包括运钞车和自动取款机);
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包括借记卡等);
遗弃罪中的“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包括家庭成员以外的其他人);
特殊自首中的“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可以解释为包括被行政拘留的行为人);
走私武器、弹药罪中的“弹药”(包括可以组装并使用的弹头、弹壳)
(3)缩小解释(限制解释)刑法条文的解释含义小于条文字面的含义。
(4)反对解释:根据刑法条文的正面表述,推导出其反面含义。法条确定的条件是法律效果的全部条件并是必要条件,才能适用这种解释方法。
例如,“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 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那么,未满2 年的,不得减为无期徒刑。
(5)补正解释:刑法条文表述有明显错误,只有通过补正来阐明其真实含义。补正解释的核心在于“正”,而非“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