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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伤认定证明材料有哪些
发布日期:2018-12-07    作者:李丹律师
 一、单位工伤认定证明材料有哪些
  劳动者进行申请工伤认定要提供如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3、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
  1、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
  2、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3、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4、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
  6、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申请材料。
  二、单位工伤认定时间期限
  劳动者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或者申请工伤认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一定要注意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申请。如果超过了法定时限,有关申请可能不会被受理,致使自身权益难以得到保护。《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尽量与用人方订立书面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8年多来,仍有不少外来工还不知道国家有劳动法,打工不知道要签劳动合同,目前至少有95%以上的劳务工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尽管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依法享有劳动保障权利,但是,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益仍然有可能难以得到全面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一是由于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必须通过其他途径证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不能证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则其各种劳动保障权益将难以得到保护。二是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劳动者难以证明双方有关工资等事项的一些口头约定,致使这些双方口头约定的劳动保障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本文来自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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