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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司名称手写可以吗
发布日期:2018-11-20    作者:单义律师
在现生活中公司签订合同是非常普遍的,而法人是属于签订合同的主要主体之一,公司签订合同的时候,要将公司的名称写在合同中,并且要加盖公司的公章,那么合同公司名称手写可以吗?合同公司名称手写可不可以
我国合同法对公司的名称可不可以手写是没有规定的,只在合同符合法律的规定,名称手写或者打印都可以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合同公司名称手写可不可以”问题进行的解答,我国合同法对公司的名称可不可以手写是没有规定的,只在合同符合法律的规定,名称手写或者打印都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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