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时间
| 审理法院
| 基本案情
| 裁判结果
| 法院认为
| 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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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7日
| 山西省交口县
| 2017年11月8日,郭某通过微信支付100元办理假驾驶证,两日后前往临汾市拿到假驾驶证。民警在例行检查时,发现郭某使用的机动车驾驶证涉嫌伪造。
| 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判处管制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 郭某在尚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使用虚假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严重扰乱交通管理秩序,情节严重。
| (2017)晋1130刑初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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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3日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
| 孙某某未取得驾驶机动车的驾驶资格,以400元向他人购买了B2假驾驶证,执勤民警对孙某某的驾驶证进行检查时,孙某某将虚假的驾驶证向民警出示,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
| 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 孙某某在民警依法对其进行检查时向民警出示了虚假的驾驶证,即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了虚假的驾驶证;孙某某明知其没有驾驶机动车的驾驶资格,仍驾驶在道路上行驶,无视道路交通安全,情节严重。
| (2017)内0624刑初3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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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2日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
| 闫某某原有C1驾驶证,己被吊销,案发当日持用A2驾驶证驾驶牵引车辆,在向例行检查的交警出示驾驶证时被查获。
| 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零十天,并处罚金五千元。
| 在民警依法对其进行检查时,其向民警出示了虚假的驾驶证,即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了虚假的驾驶证;闫某某明知其没有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的资质,仍驾驶在道路上行驶,无视道路交通安全,情节严重。
| (2017)内0624刑初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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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和2016年
| 内蒙古包头
| 平某某于2013年因危险驾驶罪受过刑事处罚,后持用购买的虚假驾驶证于2014年通过交警检查一次,缴纳罚款一次,于2016年向例行检查的交警出示时被查获。
| 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 平永明通过购买方式获得了虚假的机动车驾驶证,后在交警例行检查、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等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场合多次使用虚假的机动车驾驶证,其行为已构成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
| (2016)内0207刑初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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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1日
| 山东省莱西市
| 华某使用伪造的驾驶证驾驶鲁B×××××号牌面包车到莱西市李权庄镇某小学接送学生,行至莱西市李权庄镇某路被执勤交警查获。该车辆核载8人,实载12人。经查,未查询到华某的驾驶员信息,该驾驶证系伪造。
| 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四千元。
| 华某使用伪造的驾驶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
| (2016)鲁0285刑初1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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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0日
| 黑龙江省宾县
| 芦爱军无驾驶重型货车的机动车驾驶证,通过办证的小广告获取了一本伪造的准驾车型为B2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将该证用于驾驶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后驾驶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车被交警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查获。
| 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 芦爱军明知其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系伪造所得,仍继续持有并使用,其行为构成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
| (2017)黑0125刑初2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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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5日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李爱博通过微信支付1400元钱,办理了伪造的准驾车型为C1的驾驶证、后持该假驾驶证办理违章处罚业务时被发现
| 买卖身份证件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 李爱博违反国家规定,购买伪造的驾驶证,其行为已构成买卖身份证件罪
| (2017)黑0111刑初4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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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2日
| 山西省平遥县
| 钱某某通过微信购买一本假A2驾驶证后,使用假证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被平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卜宜中队民警查获。
| 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 钱某某无视国法,购买使用伪造的驾驶证,情节严重
| (2017)晋0728刑初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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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9日
| 福建省仙游县
| 被告人吴瑞炫拾得章某(2015年1月17日因病死亡)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将该机动车驾驶证上照片替换成自己的照片,之后一直使用该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货车从事载货业务。2016年12月9日9时许,被告人吴瑞炫携带该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超载100%以上行驶时被公安机关查获。
| 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 吴瑞炫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长期使用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重型货车载货,并有严重超载情况,情节严重
| (2017)闽0322刑初3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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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4日
| 天津市静海区
| 2015年11月初,被告人王国锋在无驾驶证的情况下,冒用他人的名字伪造了假的机动车驾驶证并进行使用。2015年12月4日13时许,被告人持该证驾驶华北牌吉普车前往河北省大城县,路经天津市静海区唐官屯派出所门前时被交警拦下,其向民警出示了假驾驶证。民警当场将被告人抓获
| 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 王国锋在道路上无证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的驾驶证欺骗公安机关民警检查,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
| (2017)津0118刑初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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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时间
| 审理法院
| 基本案情
| 裁判结果
| 法院认为
| 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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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4日
| 辽宁省开原市
| 陈海龙的驾驶证因其犯交通肇事罪于2014年被吊销。民警在检查酒驾时,查获陈海龙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叶,发现陈海龙使用的驾驶证系假证。经现场酒精检测,陈海龙呼吸酒精含量76mg/100ml。
| 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 陈海龙在交警人员检查其酒驾时,使用伪造的驾驶证,情节严重
| (2017)辽1282刑初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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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5日
| 辽宁省朝阳县
| 刘福祥、石立二人明知被告人冮明军为其二人购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是伪造的,于2017年3月1日开始使用伪造的虚假证件从事校车驾驶员工作
| 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单处罚金2000元
| 被告人刘福祥、石立在违反国家规定,明知被告人冮明军为其购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是虚假的证件,继续使用该证件驾驶校车达三个月之久,属情节严重
| (2017)辽1321刑初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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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11日
|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
| 吴某1酒后驾驶辽某牌号小型轿车在某市某区某路某路时,因涉嫌酒驾被交警查获。经鉴定:吴某1血液乙醇(酒精)含量为264.35mg/100ml
| 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犯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 吴某1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在公安机关要求提供机动车驾驶证时,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
| (2017)辽0211刑初5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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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3日
| 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
| 甘某某在未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为了驾驶机动车且逃避检查,通过非法渠道购买了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2015年4月16日至2015年12月3日期间,被告人甘某某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长期、频繁驾驶辽BFXXXX号小型奇瑞轿车在大连市的各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和城区主干道路上行驶。
| 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 甘某某长期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频繁驾驶机动车且逃避检查,情节严重
| (2016)辽0291刑初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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