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宣判特大网络贩卖野生动物案
案情:2月23日,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宣判一特大网络贩卖野生动物案。该案被告人通过快递等方式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一级、二级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巨蜥、穿山甲、鸮形目(猫头鹰)等,涉及7个省20多个县市,涉案金额达4000余万元。首批被起诉的30余名被告人全部当庭认罪并领刑,最高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陈朝凤系该案被告人之一。案发前几日,他接到诸暨的老客户周仁君的电话,问他有没有老虎骨头,要用来泡酒喝。因为在当地,虎骨酒有着包治百病的说法,所以虎骨的价格也是特别高。电话中,陈朝凤给出的报价是每斤8000元,周仁军在犹豫后,向陈定购了3斤。
陈朝凤心想,这老虎骨头一下子搞不到手,但家里有一副和老虎形态差不多、一般人分辨不出来的狮子骨架,可以冒充卖给周仁军。陈朝凤供述:“我看他挺着急想要,就连头带躯干都带过去,现场分割,他就不会怀疑了。”
2016年7月16日,陈朝凤接到周仁军的短信,让他第二天把老虎骨头送过来。第二天,他请朋友帮忙开车前往诸暨时被公安查获。
陈朝凤承认:这是一具野生狮子冻体。同时,经公安侦查后慢慢牵出,在陈朝凤背后,有一个巨大的野生动物贩卖网络。
陈朝凤在磐安县农贸市场内经营野味店,店内也挂着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但办案民警现场查获了一个账本,完整记录着陈朝凤2015年2月19日到2015年7月17日的进出流水,账本中反复出现“大猫肉”“冻球”等字样,后来被证实这些都是暗语。“活球”指活的穿山甲,死的就叫“冻球”,“大猫肉”指的就是狮子肉,“活鸟”指的是活的猫头鹰。账本记载的2015年2月19日到7月17日的进出流水账,短短5个月有800多笔交易,涉案金额上千万元。
在这个庞大的非法贩卖网络中,陈朝凤仅仅是中间一环,每次有客人要货时,陈朝凤就会打电话给供货的上线下单,上线在接到电话后会以最快速度把装有野生动物和冰块的泡沫箱通过长途大巴运输过来。
陈朝凤的上家遍布广东、湖南、江西、广西、福建、浙江等地,而且都是以暗号联系。而其账本记录的下线,更是不计其数。浙江省内的大部分城市,乃至上海、江西等省市,都有他的供货对象。
被告人陈朝凤等30余名被告人违反国家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保护法规,明知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仍进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触犯了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均被判处刑罚,其中14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