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盲人,谁为我主持公道?”
“我是盲人,谁为我主持公道?”
中国法院讯 (张永清) 近日,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被告系盲人的特殊案件。该案系土地纠纷,当事人居住偏远,交通极为不便,且一被告双眼失明。为有效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保障残疾人诉讼权利,该院积极采取巡回方式妥善审理了该案。
2018年7月,原告游某某将被告张某某、任某某诉至法院,二被告系夫妻关系,妻子任某某系盲人。原告诉称,原告因建房需要分别与2017年6月24日、2017年8月4日与二被告签订《协议书》和《土地协议》,以3000元价款转让二被告的土地用于修建公路。原告支付相应价款后将道路建成。二被告自2018年2月17日起长期以堆放石块、挖断道路、种植玉米损毁原告修建的道路致原告通行受阻。
二被告辩称,与原告邻里关系三十多年,原告经常采取手段让被告遭受处罚,导致关系紧张。被告出让土地给原告后,原告经常辱骂、威胁被告。被告任某某系盲人,谁为她主持公道?请法院明断。
该案尚在审理中,承办法官拟会同当地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协调处理该案。
法官手记:法官虽然天天都在跟不同的案件打交道,但是对于当事人而言或许一辈子只来一次法院。也就是说,司法为民从来都不是虚的,也不是空口号,每一起案件的公正审判都对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至关重要。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官更应深入基层,巡回审理,执法普法。尤其是涉及残疾人士、贫困人员等弱势群体的案件,法官更应该尽可能采取诉讼便利措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法律的温度、法官的温情。如此才能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