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行使紧追权的条件
发布日期:2018-07-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行使紧追权必须具有下列条件:
A.紧追须在沿海国内水、群岛水域、领海、毗连区开始,如外国船舶在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内违反沿海国有关规章时,紧追也可以在该海域开始。
B.紧追不能中断,须继续进行,如该外国船舶进入其本国或第三国领海,紧追应立即停止。
C.紧追权可由军舰、军用飞机或其他清楚标志为政府服务并经授权进行的船舶或飞机行使。如不符合上述要求,沿海国应负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知识
»
行使追索权的条件
»
抵销权的行使条件
»
行使追索权的条件
»
别除权行使的条件
»
不安抗辩权行使条件之司法判定
»
约定解除条件未予行使 是否导致法定解除权丧失
»
行使追索权的条件
»
不安抗辩权行使条件之司法判定
»
行使追索权的条件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