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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刑事辩护成功不予起诉的代表案例
发布日期:2018-07-29    作者:孙新律师

抢劫罪刑事辩护成功不予起诉的代表案例
本案当事人信息:
公诉机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
犯罪嫌疑人:吴某某
基本案情:
吴某某和朋友张某某系男女朋友关系,吴某某偶尔在手机网站上浏览到“听话水”的信息,就与张某某讨论这种东西是真的假的。后张某某就让吴某某帮主购买 “听话水”,并告诉吴某某迷人玩,吴某某也只是觉得好奇,也没有多想就从网上给张某某购买了“听话水”。2017年某一天,张某某和吴某某在朝阳区某宾馆内被公安机关抓走并以涉嫌强奸罪被刑拘,并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捕,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本案结果:
1、检察院未批准公安机关的批捕意见,公安机关对吴某某办理取保候审;
2、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最终对吴某某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并解除取保候审措施。

律师分析:
辩护人通过会见被告人,并通过与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了解案情,认为吴某某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便向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但未获得批准。在公安机关将该案提交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批捕意见时,辩护人及时向检察院提交了不予批捕意见申请,并积极与检察院承办人从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和本案事实上进行沟通,为犯罪嫌疑人争取了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并最终获得不予起诉的结果而获得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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