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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发布日期:2018-06-29    文章来源:互联网
  近日,被工伤鉴定部门鉴定为八级工伤在家休养的市民李文接到公司人力部门的通知:从今年开始公司实行岗位聘用制,由于没有岗位聘用李文,故公司决定即日起与李文解除劳动合同。对此,李文咨询: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被解除劳动合同后,其该如何维权?
  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律师苗荣盛:劳动者工伤休养期间,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工伤期间可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原工资待遇也是不变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针对用人单位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具有选择权。劳动者有权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当继续履行;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据此,李文在与用人单位协商未果的情形下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维护自身权益。(张艳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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