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检察机关发布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四川省检察机关发布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法制网记者 杨傲多
今天,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全省检察机关禁毒工作的有关情况。
四川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树壮介绍,2016年1月至今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毒品犯罪案件1.8万余件2.3万余人,同比上升29%和21%;提起公诉2万余件2.5万余人,同比上升33%和25%;批捕率和起诉率达86%和98%。重点打击走私、制造、大宗贩卖等源头性毒品犯罪,以及毒枭、职业毒贩、累犯、毒品再犯等人身危险性大的犯罪分子。共介入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侦查引导取证26件(次);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毒品犯罪案件监督立案337件373人,监督后已提起公诉292人;提出抗诉案件89件。
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在于把住防范吸毒这个关口,重点要从青少年抓起,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教育防范抓起。
“近年来,高校学生涉毒违法犯罪问题逐渐凸显。”张树壮介绍,为落实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营造良好的高校禁毒氛围,今年4月10日至6月10日,省检察院和省教育厅在全省联合开展“远离毒品·无悔青春——巡回庭审进高校”活动。截止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已组织毒品案件巡回庭审进高校34所,开展巡回庭审活动35场,接受教育师生达1.7万余人。
张树壮告诉记者,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全省检察机关精心选择容易发生在青少年身边、孩子们易受诱惑误入歧途的非法持有毒品、容留吸毒、零包贩毒等案件开展庭审。选派优秀公诉人出庭,深刻揭示毒品及毒品犯罪的严重危害,以案释法、寓教于审,增强同学们远离毒品、抵制毒品的观念和决心,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随后,四川省检察院公诉三处员额检察官李春瑾发布了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毒品犯罪案件监督典型案例5起。
2016年,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检察院办理肖某(女,17岁)贩卖毒品案时,发现其与涉毒人员杜永乾同居,并从事贩毒活动,但肖某本人不吸毒,自身对毒品犯罪有一定抵触,其多次劝说杜永乾不要贩卖毒品,但杜永乾均以没钱生活为由拒绝,并让肖某继续帮其运送毒品。通过社会调查了解到,肖某本系在校学生,一贯表现良好,在父母离异后辍学,因交友不慎涉毒。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教育、挽救工作,明确提出对肖某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该建议得到法院采纳,肖某的犯罪记录被封存。同时,翠屏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司法局积极开展帮扶矫正工作,帮助肖某回归校园,最终肖某通过参加国家统一高考,被四川省某全日制大专院校录取。
上海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姚建龙指出,未成年人因生理和心理发育水平、认知能力的局限,容易被教唆、引诱而走上毒品犯罪的道路。本案就是一起典型的未成年人受引诱、利用贩毒的案件。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贯彻“少年司法”理念,没有简单一诉了之,而是通过社会调查、精准提出量刑建议、积极开展教育帮扶,促成其顺利回归社会,成功挽救了涉罪未成年人。
加强青少年学生禁毒预防教育已被纳入国家层面的工作范围,成为国家“6.27”工程的主题。省检察院公诉三处员额检察官覃丽蓉告诫高校大学生远离毒品要切实做到:一是认清毒品危害,决不能因为好奇而尝试第一口毒品,要保持头脑清醒,不听信任何吹嘘毒品好处的谎言。科学实验表明,吸食毒品没有不成瘾的,只是成瘾的时间长短因个体差异有所不同,要懂得“吸毒一口,掉入虎口”的道理。二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积极面对困难和挫折,在毒品的引诱面前不为所动,不慕虚荣、不赶时髦、不求刺激、不贪享受。三是谨慎交友,谨慎选择娱乐场所,对可能出现毒品的场合避而远之,不要因一时兴起而追悔莫及。四是提高警惕,远离有吸毒、贩毒违法行为的人。如发现亲朋好友中有吸毒、贩毒行为的人,劝阻、远离的同时要报告司法机关。
毒品犯罪隐蔽性强,侦查难度大,证据容易灭失。在“龚如亮等人贩卖、制造毒品案”典型案例中,四川检察机关主动作为,紧紧围绕证据核心提前介入侦查,明确取证方向,与侦查机关形成打击合力;将退查与自查有机结合,通过诉前主导夯实全案证据基础,成功指控跨省制贩毒犯罪分子。
记者了解到,在此案基础上,四川省检察院起草并与省公安厅会签《关于加强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介入侦查工作的意见》,规范、完善了检察机关对重大毒品案件提前介入侦查的衔接机制和工作模式。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周光权点评认为,难能可贵的是,检察机关并非就案办案,而是能够认真总结办案经验,形成“类案”思维,形成办理重大复杂毒品案件的长效机制,将检察机关介入侦查的时机、方式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凉山州是毒品和艾滋病的重灾区,也是四川省脱贫攻坚的主战场。省检察院对凉山禁毒防艾、脱贫攻坚工作高度重视,今年4月,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键率队深入布拖、昭觉、美姑等地,实地调研凉山毒品、艾滋病问题和脱贫攻坚工作,形成的调研成果供省委决策参考。近期,省检察院组织全省检察机关选派了29名政治素质好、善抓禁毒防艾、特别能战斗的优秀干警参加综合帮扶凉山州脱贫攻坚工作队。
张树壮介绍,2016年以来,凉山州检察机关共批捕毒品犯罪案件2466件3243人,提起公诉2840件3664人,沉重打击了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全州检察机关先后选派24名干警到毒品危害重点村担任“第一书记”“禁毒专职副书记”或“禁毒专干”,扎实开展毒品原植物禁种、制毒窝点排查和吸毒人员管控工作,积极帮助贫困户修建房屋、发展产业。
记者了解到,目前布拖县检察院建成了吉拉布特青少年禁毒防艾警示教育基地,已于儿童节前后向全县中小学生开放;州检察院还将规划布点建设数个基地,在全州范围内实现禁毒防艾基地教育全覆盖。
李春瑾介绍,从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案件掌握的情况来看,近两年来毒品犯罪主要呈现三大趋势:毒品类型多样化趋势,传统毒品与新型毒品犯罪相互交织;犯罪手段多样化趋势,网上与网下毒品蔓延相互作用;涉案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以凉山州为代表,女性和未成年人被组织、利用实施毒品犯罪问题较为突出。
对此,检察机关采取三大措施应对:积极起诉,有力指控,对传统毒品和新型毒品犯罪都形成高压态势,特别加大了财产性的适用力度,最大限度打击毒品犯罪的经济基础;办理网络毒品犯罪时,积极在案件管辖、证据收集、法律适用、政策把握等问题上,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积极参与禁毒委工作,肃整特殊人群外流贩毒,整治铁路沿线毒品问题。在开展预防教育工作中,将青少年和易感染人群作为重点对象。
覃丽蓉表示,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重点打击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武装贩毒,垄断毒品市场的黑恶势力,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进一步落实禁毒职责,认真开展“两打三控”专项行动,对制造、贩卖毒品的源头性犯罪加大打击力度,对制毒物品、吸毒人员加强管控力度,坚决遏制毒品问题蔓延势头。此外,还要加强重点地区整治,做好对全省检察机关特别是省院包片地区禁毒工作的检查、督导工作。持续性、常态化开展禁毒宣传活动,深度参与毒品问题社会综合治理。
法制网成都6月22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