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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兄弟为争遗产闹上法庭 老法官耐心化纠纷
发布日期:2018-06-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调解结案是上思县人民法院响当当的“名片”,这得力于一群拥有丰富调解经验的老法官,他们总是以“法”字为出发点,在“调”字上下功夫,在“情”字上做文章,在“和”字上求效果,灵活运用“情理法”,让当事人在谈笑之间握手言和,最终实现案结事了。

  遗产面前亲情薄诉求法院护权益

  黄氏三兄弟的父母早逝,三兄弟相依为命。其中的黄三(化名)孑然一身,无配偶无儿女,2015年因病去世,生前与他人合伙在自家的自留山上种植速生桉。

  原告黄二(化名)在起诉前,速生桉已变卖得款10万元。原告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之规定,在黄三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前提下,其遗产应当由他和黄大(化名)共同继承。但继承开始后,黄大逐渐表露出独占全部遗产份额的“野心”,黄二与黄大多次协商未果,为维护自身权益,黄二一纸诉状将黄大告上法院,要求法院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取回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5万元。

  老法官释法明理两兄弟握手言和

  吴世耿是一名老法官,拥有长达三十年的审判经验。他倾心为民,在深入研判案情的基础上,巧抓本案矛盾焦点,通过向两兄弟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让双方明白,继承开始后,如果继承人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即视为接受继承。换言之,如果黄二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则其可依法继承应得遗产份额。

  接着,吴法官进一步做黄大的思想工作,使其明白黄二的诉求是合理合法的,黄大无法独自继承全部份额,开庭判决不仅费时耗力,还不利于两兄弟之间维系感情。最后,黄二考虑到黄大承担桉树日常管理工作,对标的物的维护有一定的贡献,同意适当让步,让黄大在遗产分割中获取较多份额。黄大亦想起兄弟二人均已年过半百,人生一路走来实属不易,兄弟之间不应因遗产分割而心生裂痕。

  最终,两兄弟在吴法官的主持下顺利达成和解协议,协议明确黄大给予黄二遗产份额2万元,并当场交付现金。至此,本案得以圆满落幕,在维系兄弟情的同时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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