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借钱给小三买爱马仕,居然要老婆还钱?!
大家都被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24条司法解释,刷~屏~了~由于此司法解释太长了,小成说就附在文章最后了,有需要的同学自行查阅吧~
为什么这次24条司法解释,会引起大家这么大的关注?
就是因为婚姻法24条规定了婚姻续存期的负债,夫妻共同承担。
在此司法解释出台之前,你老公如果跟银行借了100万,然后给小三买爱马仕顺便耍赖就是不还钱,银行起诉你了,诶不好意思,哪怕你在他借钱的第二天跟他离婚了,那也得你来还!
是不是很坑,是不是很气愤?
之前闹得沸沸扬扬的小马奔腾案,就是因为根据婚姻法第24条,在创始人过世后,他老婆还得替他偿还2亿债务。
那现在这个解释出台了之后,情况会变成什么样呢?
比如你老公瞒着你跟他大姨妈借了100万,只要你没有签过任何合同/借条,也没有在微信/电话/邮件里同意这件事情。
那么你老公自己还这笔钱,跟你没有关系。如果他大姨妈非要你来还,那请大姨妈拿出证据,证明这钱是用于夫妻日常生活的。至于这个证据有多难搜集,难度大概还是很大大大大大大大大大的。
所以看到这里大家明白了吗,怎么防被亲生配偶坑,请注意:不要签字,不要签字,不要签字!只要你签字就会有责任,不签不签不签保平安!
还有微信、电话等等,你不认可的债务,就打死都要说不同意。这样,基本就大概率避开被坑的可能了
如果你还是害怕老公贷款给小三买包,债你背;如果你已经被配偶坑了,如果你还有其他法律问题~
附录:
最高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6日
法释〔2018〕2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2018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1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四条本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