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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未婚相亲 盗窃女友财物获刑
发布日期:2018-04-20    作者:110网律师
男子冒充未婚相亲 盗窃女友财物获刑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白利利
  丰城一男子冒充未婚与人相亲,盗窃女友家的十条香烟和二枚金戒指被判刑。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判处被告人蔡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7年底,被害人聂某相亲认识了已婚的被告人蔡某,两人准备于2018年2月7日做酒举行结婚仪式,期间聂某在商店购买了五条中华香烟和五条金圣香烟准备招待客人用。2018年2月5日下午,被告人蔡某明知自己有妻子不可能与被害人聂某结婚便将聂某家的上述十条香烟和二枚金戒指偷走。后将其中的3条中华香烟以1100元的价格及4条金圣香烟以8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丁某,戒指以1860元的价格在丰城卖掉。经鉴定,被盗香烟及戒指价值共计人民币6430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庭审中,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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