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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申请强制执行流程(附申请书范本)
发布日期:2018-02-26    作者:吴丁亚律师
2018年民事纠纷解决当中,当事人不履行对应的义务怎么办?可以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是什么?申请强制执行的申请书又该怎么写下面由吴丁亚律师在本文整理介绍相关内容。
  申请强制执行的五步骤
  申请→法院受理→申请复议→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采取强制措施。
  具体步骤分析如下: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2、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吴丁亚律师提示,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本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籍贯、住址、联系方式(付过申请人是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行为以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执行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籍贯、住址。(被执行人如果是单位,应当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以及职务和单位地址)。
  吴丁亚律师提示,请求事项:写明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按照判决书内容写明要求法院强制执行的标的(也就是你想具体请求法院执行的物、金钱、行为等)。
  事实与理由:写明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仲裁机构的裁决书等。主要讲明法律文书生效后,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所确定的义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2条的规定,请求法院行使司法执行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致xxx法院
  申请人(自然人或法人):
(自然人签名,单位盖章,单位需加填法定代理人:)
  年 月 日
  附:
  1、民事判决书、调解书或仲裁文书以及该文书的送达回证。
  2、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单位,还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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