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和外国保险公司
发布日期:2018-02-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保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同样需要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但分支机构不能取得法人资格,故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外国保险公司可以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该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地位,其民事责任由外国保险公司承担。
相关法律知识
»
外资保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应提交哪些材料?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诉讼主体资格的说明的函
»
对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批设立保险公司申请的期限
»
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规定
»
对保险公司境内外代表机构设立
»
对保险公司变更事项必须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
对保险公司的组织机构的规定
»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司考商法中保险法: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和外国保险公司
»
评估机构的评估定损对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有约束力吗?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