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评估机构的评估定损对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有约束力吗?
发布日期:2017-06-26 作者:
110网律师
评估机构的评估定损对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有约束力吗?
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进行评估理算,是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双方既可以自愿协商,也可以共同委托第三方即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或具有法定资格的专家,对保险事故进行评估和鉴定,或者在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在诉讼和仲裁程序中依法确定。除非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自愿委托物价部门进行评估定损或者其定损结论得到裁判机关的采信,否则该定损结论对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没有约束力。
相关法律知识
»
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的定损价格有异议的理赔
»
保险理赔为什么要聘请独立的评估机构或者专家对保险事故进行评估和鉴定?
»
保险公司未及时定损,被保险人租车代步,租车费被判由保险公司赔付
»
保险公司应按规定承担施救费和评估费
»
评估机构的设立和另行聘请评估公司
»
保险公司应按规定承担施救费和评估费
»
被保险人单方委托评估机构所得结论能否获得支持
»
被保险人单方委托评估机构所得结论能否获得支持
»
新车报废 保险公司赔偿标准低,物价评估 折旧费计算 贬值费用 残值处理的好方法
»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的裁决和对保险的事故车辆的损失认定对保险公司没有法律约束力吗?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