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大火引发的清退,是否该进行反思
据中新网报道: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新建二村18日晚发生重大火灾,造成19人死亡、8人受伤的重大安全事故。
随后,北京市大兴区政府23日通报,火灾事故的起火部位系起火建筑地下一层冷库,遇难者死因均系一氧化碳中毒。经调查,樊某某2002年开始在该地块建房,首先建设地下一层;2003年以地下室为基础建造“回”字形地上二层楼房,2006年将“回”字形楼房天井建成三层楼房,总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2016年3月,樊某某在起火建筑地下一层开始建设冷库,近期冷库正处于设备调试阶段。经查,冷库照明电路铺设、动力线路铺设、设备安装调试、保温工程施工的人员均无相关专业资质。
2017年11月20日,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作出《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在全市开展为期40天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始了群租房、非法公寓等房屋腾退的浪潮。据报道:此次腾退并没有租客合理的腾退时间,直接断水断电,摸黑让回去取东西;或者让租户连夜搬走,动作之快,令人瞠目结舌。但此次腾退到底是否合规、合法、合理。
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主导的此次腾退工作是一个具体的行政行为,而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要符合合法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程序正当性原则、高效便民原则。合法行政原则指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实施行政管理,受法律的拘束,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合理行政原则指行政裁量活动中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决定应当客观、公正、符合理性;程序正当原则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活动,应当遵循正当的法律程序,实现行政管理的公开透明、公众参与,若与行政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则应当依法回避;高效便民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活动,应当为当事人提供便利,不得增加当事人的程序负担。落实到此次腾退,行政机关的出发点是好的,是为了减少类似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但是,发生该事故的原因是由于首都多年发展过程中,大量流动人口的进入所造成的遗留问题,也是行政机关多年疏于监管造成的一个巨大安全隐患问题。行政机关解决该问题的方向是对的,但涉及到如此多的大量低收入人群,就需要考虑到在合法的基础上,怎样合理的解决该问题。怎样能最大限度的降低如此大量人群居住问题的基础上,在适度的时间内来解决该问题,这不但保障了这些人群的居住和生活问题,也对于社会的稳定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此次腾退并没有给这些人合理的搬家时间,有些搬迁的过程也是非常强制。以这种“一刀切”清退方式,必然在一定的时间内这些人在如此寒冷的冬天居无定所,他们又何错之有。通过此次腾退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希望可以促进行政机关的工作作风,能够在问题发生之出就予以解决,而不是到了如此大的程度,发生了如此重大的安全事故后,才进行雷厉风行的工作方式。北京作为首都,国际化大都市,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当更加合法,甚至要更加的合理,这样才会让我们的国家,我们的首都更加的有活力,有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