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2018河南省破坏生产经营罪立案量刑最新标准
发布日期:2018-01-31    作者:苏伟丽律师
破坏生产经营罪(刑法第276条)       
(一)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的;
2.破坏生产经营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的;
4.其他破坏生产经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万元以上的;
2.破坏生产经营10次以上的;
3.纠集30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的;
4.其他破坏生产经营情节严重的情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