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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司法考试民诉法知识:执行终结
发布日期:2018-01-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些特殊情况,执行程序不可能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的制度。执行终结是执行程序的非正常结束。

在执行过程中,引起执行终结的情况有:

1.申请人撤销执行申请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6.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

7.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执行终结,应当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执行终结的裁定,当事人不能提起上诉,也不能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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